安徽省宁国市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矿公告(2017)1号
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31号等规定,经宁国市政府批准,宁国市国土资源局对安徽省宁国市汪溪页岩矿采矿权、安徽省宁国市长虹页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宁国市汪溪页岩矿采矿权
1、地理位置及矿区范围
矿区位于宁国市城北西方向约5.7公里,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9°05′07" ,北纬30°44′20",位于汪溪街道办事处辖区。矿区内X049公路穿村而过,交通便利。本次挂牌出让的宁国市汪溪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矿区出让面积0.12平方公里,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各拐点直角坐标分别是:
西安80坐标 |
北京54坐标 |
拐点 |
X |
Y |
拐点 |
X |
Y |
1 |
3402051.00 |
40412730.00 |
1 |
3402096.65 |
40412775.00 |
2 |
3402051.00 |
40413073.00 |
2 |
3402096.65 |
40413118.00 |
3 |
3401693.00 |
40413073.00 |
3 |
3401738.65 |
40413118.00 |
4 |
3401693.00 |
40412730.00 |
4 |
3401738.65 |
40412775.00 |
开采标高+113m~+148.4m、矿区面积0.12Km2。 |
2、资源储量概况及采矿权有效期
2015年6月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2地质队提交了安徽省宁国市汪溪矿区砖瓦用岩矿普查地质报告,2015年8月由黄山市金山矿业评估有限公司组织评审(黄金矿储评字〔2015〕13号),并于2015年9月经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宁矿储备字〔2015〕02号)。
本次出让的宁国市汪溪页岩矿,开采矿种为砖瓦用页岩,普查报告备案资源储量122b类矿石量150.99万立方米( 338.067万吨)。核定年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出让年限7.55年(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
(二)安徽省宁国市长虹页岩矿采矿权
1、地理位置及矿区范围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9°05′47″,北纬30°41′51″。位于河沥溪街道办事处辖区。矿区内S215宜黄公路穿村而过,交通便利。本次挂牌出让的安徽省宁国市长虹页岩矿采矿权矿区出让面积0.013平方公里,范围由11个拐点圈定,各拐点直角坐标分别是:
西安80坐标 |
北京54坐标 |
拐点 |
X |
Y |
拐点 |
X |
Y |
1 |
3397784.38 |
40413421.14 |
1 |
3397830.03 |
40413465.68 |
2 |
3397759.93 |
40413463.78 |
2 |
3397805.56 |
40413508.32 |
3 |
3397699.44 |
40413425.82 |
3 |
3397745.09 |
40413470.36 |
4 |
3397696.46 |
40413413.02 |
4 |
3397742.11 |
40413457.56 |
5 |
3397612.09 |
40413401.00 |
5 |
3397657.74 |
40413445.54 |
6 |
3397644.54 |
40413349.37 |
6 |
3397690.19 |
40413393.91 |
7 |
3397683.91 |
40413307.17 |
7 |
3397729.56 |
40413351.71 |
8 |
3397739.92 |
40413314.00 |
8 |
3397785.57 |
40413358.54 |
9 |
3397758.90 |
40413345.82 |
9 |
3397804.55 |
40413390.36 |
10 |
3397732.11 |
40413386.59 |
10 |
3397777.76 |
40413431.13 |
11 |
3397762.83 |
40413399.26 |
11 |
3397808.48 |
40413443.8 |
开采标高+70m~+125m、矿区面积0.013Km2。 |
2、资源储量概况及采矿权有效期
2015年5月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2地质队提交了宁国市长虹村砖瓦用岩矿普查地质报告,2015年8月由黄山市金山矿业评估有限公司组织评审(黄金矿储评字〔2015〕12号),并于2015年9月经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宁矿储备字〔2015〕01号)。
本次出让的宁国市长虹村页岩矿,开采矿种为砖瓦用页岩,普查报告备案资源储量122b类矿石量17.95万立方米( 40.1362万吨),核定年生产规模5万立方米,出让年限3.7年(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
二、竞买申请人资质条件及审查要求
1、竞买申请人资质条件:
竞买申请人资质要求: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应持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本次挂牌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外商投资企业受让本采矿权需征求军事管理部门意见。
3、竞买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竞买申请书、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登记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委托宁国市城乡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审查。资质条件审查合格的,交付竞买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各标的竞买保证金金额如下:
宁国市汪溪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46万元;
安徽省宁国市长虹页岩矿采矿权:10万元。
三、竞买报名的时间、地点
竞买报名时间:自2017年6月23日起至2017年7月20日16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内)。竞买申请人持参加竞买申请资料到宁国市城乡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索取挂牌文件。需要查阅采矿权普查地质报告等相关资料的,竞买人可在2017年 6月23日起至2017年7月20日16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内),持报名回执到宁国市国土资源局查阅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作为竞买人参与报价。
四、挂牌竞买报价时间、地点
2017年7月21日8时起至2017年8月4日16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在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五、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直接缴至宁国市城乡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以下账户(以保证金到账为准)。竟买保证金的缴纳方与竟买人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16:00时止(工作日)。
保证金缴款户名、开户行及账号:
宁国市政府非税收入
徽商银行宁国市支行 帐号:2610201021000000351 中国银行宁国市支行 帐号:187203420282 中国农业银行宁国市支行 帐号:176001040000222 中国建设银行宁国支行 帐号:34001756408050527182 中国工商银行宁国市支行 帐号:1317090029200241590 安徽宁国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帐号:2000014639791030000001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国市支行 帐号:100259993090018888 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宁国支行 帐号:0706678861120100003458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国市支行 帐号:20334188100100000182582
六、挂牌起始价、竞价方式
(一)宁国市汪溪页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230万元,
(二)宁国市长虹页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 48万元,
(三)增价幅度为每次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四)本次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至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七、风险提示
受让人应当承担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
1、申请人应认真研读宁国市汪溪矿区砖瓦用岩矿、宁国市长虹村砖瓦用岩矿普查地质报告,原普查地质报告中估算的资源储量与实际可供开采资源储量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安徽省宁国市汪溪矿区砖瓦用岩矿普查地质报告》、《宁国市长虹村砖瓦用岩矿普查地质报告》及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备案文件等相关地质资料仅为已有的地质勘查成果,不对受让人构成承诺,采矿过程中资源储量若发生变化,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需注意投资风险。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资源普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拒等为由向国土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及时做好所在乡镇街道、村、组,有关衔接工作。
3、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
4、不可抗力的影响。
八、特别约定
1、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后,3年内不得申请扩大范围。
2、该宗采矿权价款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3日内交纳成交价的50%,余款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交清。
3、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前需按照采矿登记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矿山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产能核定审批、环境评价和安全生产预评价等。按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竞买人对本次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和其他地面附着物如林木、种植物、安全距离内房屋及输电线拆迁道路通行及运输等问题须作充分了解,由此产生的补偿等问题,由竞得人依据有关规定自行解决,涉及矿区范围内土地征收、林地占用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
4、该矿的开发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
九、其他事项
1、采矿权挂牌出让具体事宜由宁国市城乡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2、本次挂牌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3、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4、若对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宁国市城乡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5、联系方式:
宁国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许凤、万晶
地 址:宁国市宁城北路土地大厦10号
联系电话:0563-4012790 0563-4012193
宁国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 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