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郎国土告字[2017]4号
经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7-12号等四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 地 位 置 |
面积(m2) |
出让方式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2017-12 |
郎溪经济开发区 |
23018 |
挂牌 |
工业 |
≥1.0 |
≥40% |
≤15% |
50 |
242 |
121 |
2017-17 |
十字经济开发区 |
57100 |
挂牌 |
工业 |
≥1.0 |
≥40% |
≤15% |
50 |
600 |
300 |
2017-18 |
郎溪经济开发区 |
5282 |
挂牌 |
工业 |
≥1.0 |
≥40% |
≤15% |
50 |
56 |
28 |
2017-19 |
郎溪经济开发区 |
13333 |
挂牌 |
工业 |
≥1.0 |
≥40% |
≤15% |
50 |
140 |
70 |
二、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县范围内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上述地块出让均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获取土地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 2017年6月12日16时。
经审查,在2017年6月12日17 时前确认挂牌竞买资格。
五、挂牌的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14日。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成交之日起1年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
联系方式:赵大伟 0563-7022937 15357555788
开户单位: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131708800902641167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3400175620805300529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宣城分行郎溪支行
账 号:184214785276
开户银行: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20120000000005705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 号:261050102100001111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郎溪县支行
账 号:12072001040011661
郎溪县国土资源局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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